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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勇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原一级高级主办李勇(副处级、已退休)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蚌埠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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