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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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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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31 |
2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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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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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99 |
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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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0.32 |
2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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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18.00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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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32 |
9.8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6.53万元,完成预算的64.22%;较上年减少14.75万元,下降3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管理,相关经费均在预算范围内使用,年终无追加“三公”经费的情况。决算数较上年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只降不升的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7万元,占2.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86万元,占97.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2025年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淮财行政〔2014〕65号)、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淮财行政〔2015〕5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68%;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3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年终预算数不超年初预算数的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只降不升的要求。2025年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59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及检查督导。经费使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24〕22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6万元,完成预算的64.14%;较上年减少14.45万元,下降3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三公经费年终预算数不超年初预算数的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只降不升的要求;二是划转一辆公车交由市海事局使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88.89%;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1.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做到预算内购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购车支出,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性和经济性。2025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2.32万元,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预算的44.18%;较上年减少12.45万元,下降55.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做到预算内运行维护。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变化,单位公车保险费用由市机关事务局统一支付;二是划转一辆公车交由市海事局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年审、过路过桥费及加油费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