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4年度“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职能机构和机关党总支。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有关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负责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系统的设施建设、设备选用;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同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等日常管理事项;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表彰奖励、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衔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部)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査逮捕、审査起诉、补充侦査、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査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强制医疗案件。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案件的复议;负责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査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査。
对外加挂职务犯罪检察部牌子。
(四)第二检察部(民行与公益诉讼检察部)
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 抗诉;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民事执行、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相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同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对外加挂公益诉讼检察部牌子。
(五)第三检察部(业务监管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査、业务考评;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管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的管理,负责与案件有关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査、参与勘查取证等工作。负责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情况以及检察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检察理论硏究工作;承办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事项;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勤务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检察工作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执法监督和组织检务督察职能;负责与派驻本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起草审核文件文稿。
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对外加挂法警大队和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571.3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71.3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94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压减了部分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50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3.5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50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03万元,占73.76%;项目支出394.55万元,占26.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3.5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03.5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4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压减了部分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4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压减了部分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151.43万元,占76.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01万元,占14.63%;卫生健康(类)支出37.1万元,占2.47%;住房保障(类)支出95.04万元,占6.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09.03万元,占73.76%;项目支出394.55万元,占26.2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88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及调出人员较多,导致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压减了部分一般性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压减了部分一般性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0.43万元,支出决算为6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退休人员去世,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66.91万元,支出决算为6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在职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3.46元,支出决算为4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5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去世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退休人员去世,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18万元,支出决算为6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部分缴纳金额增加。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1.98元,支出决算为3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在职转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1.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57.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84万元,比2023年增加0.37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
(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372.97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上述项目一方面弥补了日常公用经费的不足,一方面为检察履职办案及装备更新换代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资金在检察业务开展中得以充分利用,资金使用和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强。
组织对“日常办公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372.97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有效促进了“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的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院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除外)。
“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分。全年预算数为116万元,执行数为104.37万元,完成预算的8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政府“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的财政主张,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在关键项目上,做好日常经费保障,为检察事业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履职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随着检察办案量的逐年递增,履职保障压力也日益加大,日常办公经费较为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精打细算,减少非必要性开支。
“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日常办公经费 |
|
主管部门 |
190-凤台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190001-凤台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6.00 |
116.00 |
104.37 |
10 |
89.97% |
9.0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116.00 |
116.00 |
104.37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正常办公履职所需,提高检察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建设平安凤台贡献检察力量。 |
该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为单位非说收入,24年我院项目预算数为116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数为104.37万元,有效弥补了日常公用经费缺口,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检察院数量 |
=1个 |
1个 |
5 |
5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时间 |
≤30日 |
30日 |
15 |
15 |
|
|
成本指标 |
2024年计划财政拨款支出 |
≤116万元 |
104.37万元 |
15 |
13 |
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弥补了日常公用经费的不足 |
有效弥补 |
达成预期指标 |
9 |
9 |
|
|
社会效益 |
提高政法经费保障力度 |
符合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要求 |
达成预期指标 |
9 |
9 |
|
|
生态效益 |
日常支出建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
符合环保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检察办公办案持续开展 |
程度明显 |
达成预期指标 |
9 |
9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人民群众满意度指数 |
≥90% |
95% |
5 |
5 |
|
|
干警满意度指数 |
≥90% |
95% |
5 |
5 |
|
|
总分 |
|
100 |
97.00 |
|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部门评价结果。
《2024年度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2024年度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4年度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