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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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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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31 |
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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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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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99 |
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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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0.32 |
3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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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32 |
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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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18 |
16.9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31万元,支出决算为40.2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8%;较上年减少25.82万元,下降39.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决算数不超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新购置数与上年相比减少一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2.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29万元,占97.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99%;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年终预算数不超年初预算数的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政策变化及接待上级检查调研次数增加所致。2023年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7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及检查督导。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淮南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 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39.29万元,完成预算的97.45%;较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40.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三公经费年终预算数不超年初预算数的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数较上年度减少一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预算的94.33%;较上年减少26.79万元,下降6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三公经费年终预算数不超年初预算数的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数较上年度减少一台。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三公经费年终预算数不超年初预算数的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通过定期保养、科学使用等方式,减少车辆大修频率,提高车辆使用的经济效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质检、过路过桥费及油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