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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在凤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0-05-21  作者: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字号:大 | 中 | 小】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肖 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检察事业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变革的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聚焦宪法定位,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领导

  深刻认识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始终把夯实党建基础作为重中之重,打造检察党建特色亮点。

  保持过硬的政治定力。把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摆在首位,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做到以忠诚守初心、担使命。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新规定,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党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领导。

  永葆过硬的政治本色。健全党建责任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组织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等各项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在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支部打造成学习教育的主要阵地,攻坚克难的坚强堡垒。以学习教育为契机,针对我院3个党支部特点,精准帮抓帮建,着力把党支部书记选好、把班子配强、把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好,把党组织每个细胞都建设得充满活力、富有战斗力。2019年,我院荣获全县“十佳好党员好支部”、“凤台县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称号。

  锤炼过硬的政治纪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聚焦执法办案环节,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专项督导和纪检监委及派驻纪检组监督,严肃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严纪律、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二、以社会稳定为目标,服务保障大局

  坚持“稳”字当头,树立风险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2019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76件585人,经审查后批捕294件468人,不批准逮捕80件11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8件750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36件713人,不起诉36件39人。

  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参与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在办理董某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涉案金额191.4万元,涉及380余人,我院坚持打击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促使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赔出资人全部本金,得到出资人谅解,效果良好。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定点帮扶钱庙乡刘楼村贫困户8户,开展司法救助,防止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发生。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件79 人,助力淮河流域生态保护,守护绿水青山美好家园。

  社会治理促和谐。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活动。2019年,接待群众来访115件319人次,参与市院大接访11次,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到实处。打造“温暖控申”,检务工作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应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减少重复信访,实现重大节点进京“零非访”。抓好惠企政策落地,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强化措施护民生。加强对特殊群体法治关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3人,坚决惩治恶意欠薪。严厉打击性侵、拐卖、虐待妇女儿童犯罪,2019年,办理此类案件11件14人。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3人,不批准逮捕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1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不起诉1件1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赴凤台县职教中心、凤凰中学等学校为师生讲授法治宣传课,有针对性加强校园性侵案件预防,助力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建设。

  三、以法律监督为职责,做优刑事检察

  依托打击刑事犯罪和强化诉讼监督基本职能,做到“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为、社会治理有效”。

  扫黑除恶扬正气。聚焦“办案”“打伞”“断血”三个重点环节,按照“四个一批”明确要求,确保打击精准,措施有力。2019年,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14人,起诉涉恶案件14件70人,抗诉3件4人,起诉涉黑案件2件36人。前移监督关口,提前介入侦查,注重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在办理钱庙村党委书记刘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时,刘某等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换届选举,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垄断集体资源,蜕变为鱼肉乡里的“村霸”,我院主动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信息反馈、同步上案机制,为此案进入起诉阶段奠定基础。

  惩治犯罪保安全。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严惩黄赌毒、涉枪涉爆、盗抢骗等犯罪。2019年,批捕涉黄涉赌涉毒犯罪31人,起诉38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办理涉枪涉爆犯罪案件3件 3 人;巩固对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起诉侵财类犯罪183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8人,已全部向法院提起公诉。

  诉讼监督显成效。注重源头纠防,突出立案监督重点,2019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15人,监督撤案3件3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1起。加强对证据合法性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针对法院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5件11人。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11人,严防超期羁押,有效保障人权。对辖区内21个司法所386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开展例行检查,向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8份,保障监管场所长期安全稳定。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特赦决定和习近平主席签署的特赦令,监督审查符合特赦条件社区服刑罪犯26人。

  宽严相济重担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机关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我院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实施,发挥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消弭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自2019年10月以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3件173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08件157人。

  四、以理念变革为先导,做强民行检察

  改变“重刑轻民”观念,面对反贪反渎职能转隶、检察内设机构调整的新形势,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打造检察业务新的增长极。

  加强民行审判监督。加快民行检察力量培养,确保人力、智力投入到位。2019年,受理民行申诉6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举,更好发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正的职能作用。严把提抗案件质量关,向市院提请抗诉3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均被采纳。

  推进民行执行监督。重点监督应立案而不立案、应执行而不执行等情形,加大与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配合,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2019年,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执行监督申请案件10件。开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

  五、以人民诉求为信号,做好公益诉讼

  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严格依法履职。聚焦法定领域,强化线索摸排,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履职。落实诉前程序,督促纠正违法行为,使公益损害得到有效恢复。2019年,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立案1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

  突出履职重点。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加强对非法采砂、滥捕滥伐、危害水源地等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开展“依法治砂护淮”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非法采砂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立案8件,提起非法采砂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18人,追偿生态修复资金约2000万元。与蒙城县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机制,加强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办理杨某某生产销售假冒“娃哈哈”牌纯净水一案时,探索提起惩罚性赔偿,把好人民群众“入口关”。

  优化履职环境。强化协调沟通,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媒体等社会各方支持,出台全市首个获得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开展公益诉讼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生态环境大巡查”专项活动,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精选典型案例,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

  六、以改革创新为引擎,释放发展活力

  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注重智慧引领和信息化建设,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把改革进行到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18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实施2019年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增加司法办案中坚力量。整合办案资源,提高打击实效,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办案组3个。践行司法责任制,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机构整合、职能优化,做到综合机构与业务机构同步改革,综合人员编制、业务划分、案件数量等因素,科学设置职能机构5个。运行“捕诉合一”新型办案机制,实行一件案件由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责“一条龙”办案模式,实现机构“瘦身”,办案提质增效。

  强化智慧检务保障。适应检察工作智能化要求,远程接访、远程提审、智能语音系统等助力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快捷功能,高效开展控申、涉检信访等工作,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渠道,做到在检察环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规范电子卷宗制作使用,为律师阅卷和办理案件提供便利。2019年,制作电子卷宗463件,制作率达100%。

  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在监督下依法履职、在履职中接受监督,持之以恒强化自身建设,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夯实人才基础。落实院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议事决策机制。2019年,召开检察委员会12次、检察官联席会议80次,通过集体“会诊”,统一司法尺度,提升办案质量。把提升业务能力作为当务之急,通过业务培训、网络教学等方式,提高干警把握大局、适用法律的能力。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对标正面典型,积极争当先进。围绕检察实务应用开展研究,2019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检察理论调研文章12篇,其中,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2篇,完成国家级、省级课题立项研究各1项。

  规范司法行为。把司法规范化作为业务建设的核心,实现全系统网上办案、全流程网上监督,使司法规范化的硬性规定得到刚性执行。强化源头管理,建立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落实到位。强化过程管理,2019年,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出口头预警提示95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6份,均已纠正,有效杜绝不规范办案情况发生。加强效果管理,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21件,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专项评查105件。

  树立司法公信。主动加强代表委员日常性联络和面对面沟通。2019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百余名各界群众积极参与。运用传统媒体宣传引导,参与《法约淮南》电视栏目拍播,讲好检察“好故事”。强化“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建设,微博发布信息127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0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267条。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56件,公开法律文书318件,接待律师266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全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心系检察,建言献策,为我院提供强大动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凤台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就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行;最根本的职责使命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根本的发展动力就是坚持改革创新,以信息化建设助推科技强检迈出新步伐;最根本的组织保障就是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成绩值得肯定,问题不容回避,当前,对如何坚守检察初心,勇担检察使命,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发力。一是对照发展需求,服务保障大局的效果仍需进一步优化。二是对照任务要求,执法办案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三是对照目标追求,检察队伍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需要。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发展进入新时代,检察需要新思路。2020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确立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标准,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促进服务大局能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提升、检察队伍增效提质,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在政治建设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

  二是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为民情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走心做实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严惩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依法严惩电信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在司法办案中保障公平正义。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牢固树立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更好发挥“四大检察”各项职能,积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努力把检察监督能力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改革引领和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捕诉合一”优势,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

  四是在队伍建设中严实纪律作风。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分类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加强人才培养,加快知识更新,强化人才支撑,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凤台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附

  名词解释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认罪认罚从宽: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或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模烈士名誉权保护等五大领域,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5个职能机构:设办公室、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业务监督部5个职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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