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明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密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前进。
(一)聚焦主业主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司法应对水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2017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54件334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74件2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6件576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67件467人。
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网络传销等犯罪,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7年,共受理侵财类案件123件184人,办理孙某某、陈某等13人诈骗案,犯罪事实达100余起,范围涉及全国各地,电子证据审查工作量多,难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办理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利用“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公众大肆吸收存款达3890余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群众关注度高。
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积极参加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办理我院首例涉及外国国籍的刑事案件,办案人员克服语言不通、找不到法定代理人、多地取证等重重困难,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肖某等起诉至法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7年,不批准逮捕80件100人,不批准逮捕率29.94%,不起诉36件37人,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维护电信网络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实行快捕快诉,加大与公安、电信、银行等协作配合,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办理钟某某等8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挽回多名受害人损失,并强化对此类犯罪案件的宣传,增强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加大力度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犯罪,办理李某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马某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等新型网络技术案件,净化网络环境。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民生为导向,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食品安全、生态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2017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3件3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环境污染案1件2人,坚决遏制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留住青山绿水。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保护制度,受理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办理武某强奸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精品案例”。
(二)坚持标本兼治,惩防腐败势头强劲
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惩防职务犯罪工作。2017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3件23人,其中反贪污贿赂案件22件22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2万元。
服从服务改革要求。充分认识《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和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深刻影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深入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和积极支持监察体制改革。面对机构划转、人员转隶,坚持从大局出发,消除模糊认识,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突出大案要案查办。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作用和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作用,确保惩防职务犯罪势头不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县处级干部2件2人,要案数、大案数均居全市前列。查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宗某、省交通厅运管局原副局长赵某等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有力震慑犯罪,弘扬社会正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案件,查办村官贪腐案件2件2人。认真抓好“清线索、消积案”工作,加快案件流转速度,在手案件全部办结。加大对国际“红通”、国内在逃人员追逃追赃力度,成功抓获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力度,及时提出精准预防建议。2017年,开展预防调查4次,撰写犯罪分析8篇,发出检察建议12篇,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9次。分别与中国邮政集团凤台分公司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专项领导小组,与县卫计委成立“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领导小组,与23家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检企共建,织密“惩治腐败无禁区、预防腐败无盲区”的立体防治网络。
更加注重办案安全。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十个严禁”等制度规定,最大限度克服、防范办案陋习和程序瑕疵。从院领导到承办人均严把案件质量关,从法律文书制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等各环节入手,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五统一”。
(三)维护司法公正,监督态势运行良好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新期待,提升诉讼监督工作质量效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认真履行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2017年,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5件4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严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认定,提高立案监督及时性和准确性,案件审结率达100%。着力在追诉漏犯漏罪上下功夫,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17起,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监督手段,强化对诉讼结果、诉讼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2017年,接待来院申请民事行政监督当事人30余人次,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6件。其中,已经提请抗诉1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执行监督类案件2件,程序监督类案件2件,终止审查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依法履职检察建议2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形。2017年,找在押人员谈话260余人次,对在押人员出所、入所检察240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并口头纠正10余起,向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10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含毛集实验区)实现“全覆盖”,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驻所检察室积极争创最高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现已通过省院初步评定考核。
(四)勇于攻坚克难,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把握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认真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扎实开展2017年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狠抓办案责任制,落实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2017年,省院专题调研督导组和市人大调研组,先后来我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依据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加强与审判机关密切配合,与行政机关有效沟通,针对存在怠于履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均得到回应并整改。加强线索摸排、证据收集和研究论证,办理刑事附带民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件,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
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确保十九大等重大敏感期间信访稳定。加强控申接待窗口建设,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渠道,大力推进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完善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公开接访、定期回访机制,在真情走访、真心倾听、真诚解决的同时,严把导入关、纠错关、终结关,努力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群众诉求。2017年,接待来访群众170件830人次,参与市院大接访43件71人次。
(五)加强自身建设,基层基础更加夯实
立足执法办案新要求,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思想政治建设提标。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得到省委、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组一致认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唱响主旋律,扩大“正能量”。
领导班子建设提质。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遵循“四个服从”,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全面履行党建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管人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队伍素能建设提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素能培训等活动,增强检察队伍实战能力。运用网上在线教育方式,开展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组织干警参加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举办的员额检察官业务培训班,组织党务、行政工作者赴浙江大学进行素能学习,提升履职能力。2017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6篇,完成国家立项课题任务2项,2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
宣传阵地建设提效。加强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依据我院所办案件原型,创作《永不缺席》微电影,拍摄职务犯罪预防片,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预防精品项目,讲好检察“好故事”,唱响检察“好声音”。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涉检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构建敢于担当“正气场”,培厚检察文化“好土壤”。
(六)健全监督机制,检务公开深入推进
强化自身监督新举措,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高度,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手段,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接受巡视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接受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17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和市院第二巡察组先后来我院进行巡视巡察。我院坚决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对巡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转化为检察工作新动能。
完善内控监督体系。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案件集中统一动态管理,健全案件受理、分流、办理、送案、评查、反馈机制。加强流程监控,对办案程序、期限、流程节点和信息填录进行跟踪监督。把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办案生命线,成立案件评查办公室,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将案件评查情况纳入检察官执法档案,作为年终业绩考评重要依据。2017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785件。
借力深化外部监督。拓展检务公开深度和广度,锲而不舍打造“阳光检察”。开展“检察开放日”和人大代表走进政法机关之检察行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来我院视察交流并征求意见建议,扩大检察“朋友圈”。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提高办案透明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检务网上公开、查询、指引、发布。2017年,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7件,公开法律文书277件。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基层院建设示范典型”,全市“先进单位”、全市“侦监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等荣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系检察、建言献策,为我们推动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提供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凤台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鼓舞人心,问题不容忽视。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有待于提升,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措施有待于实化细化深化。二是面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新发展,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思考谋划检察工作不够。三是检察队伍能力不够,办理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案件专业人才缺乏。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开局之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使命,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检察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严实作风为要求,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司法保障。
一是坚守一条主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领会把握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坚持在十九大精神指导下开创检察各项工作新局面,谋深谋细谋实贯彻落实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能力养成,注重实践历练,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围绕一个中心,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风险防控、矛盾化解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与监察委沟通配合,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有效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三是把握一个定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发力点,全面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完善对审判权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重点探索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是锻造一支队伍,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源泉。按照“五个过硬”队伍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针对“三类人员”,突出精准培训。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把社会各方关怀转化为检察工作实际成效。
各位代表:新时代已经来临,新征程刚刚起步。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县委部署和人大决议,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心怀梦想,砥砺前行,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努力为建设美好凤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名词解释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社区矫正:指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将符合条件的犯罪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两微一端”:检察微博、微信、今日头条。
“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三类人员”: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