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县检察院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推动相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协同合肥铁检院办理整治危害铁路运营环境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全面拆除违建、及时消除隐患,被最高检、国铁集团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县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办理的某光伏企业财产被职务侵占刑事申诉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县检察院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保护,严厉惩治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办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加大对违法“查扣冻”、违规异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持续深化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持续优化涉企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行使经营权,入选安徽省法律实务典型案例。
县检察院持续聚焦“食有所安”,扎实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针对重点领域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着力整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规销售等突出问题。聚焦“劳有所得”,依托“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聚焦“弱有所扶”,向8名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聚焦“老有所养”,从严惩处诱骗老年人购买虚假抗癌、细胞修复类假“保健品”犯罪,对辖区内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聚焦守护未成年人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依法惩治、精准帮教。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覆盖受众3000余人次,创作的校园反诈、反欺凌主题《普法微短剧》,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微”十佳作品。全县涉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两年稳步下降。
县检察院始终立足文明城市建设,吸纳“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0余名,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持续开展淮河凤台段“非法捕捞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加大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立足生态系统保护,办理引江济淮工程沿线水生态环境保护、扬尘污染、固体垃圾堆放等公益诉讼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诉请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54万余元,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的山地、水面200余亩。立足精神传承根本,围绕英烈纪念设施破损、省级文物损坏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以法治守护英烈荣光与历史记忆。立足安全发展大局,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核查,有效化解公共安全风险,为群众安居乐业筑牢司法防线。
县检察院贯彻落实“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统筹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和应用,积极运用省院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初步实现由个别、偶发、被动、人力监督,向全面、系统、主动、智能监督转变。聚焦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研发监督模型,成功上架最高检办案平台,助力全国15个省份79家检察院发现监督线索91条,为构建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凤台检察的实践方案。